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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执行!河北放开部分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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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信贺宁)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逐步降低实体经济相关检验检测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日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放开部分形成市场之间的竞争的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收费,规范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检验收费。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2020年河北省电梯检验大比武比赛现场。(图片来自:河北省特定种类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官网)

  根据通知,承压类特定种类设备监督检验和机电类特定种类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收费项目,继续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收取的检验费,大多数都用在检验机构基本运转和事业发展支出。

  除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其他非强制性法定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其收费收入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使用税务部门票据,依法纳税。

  将6项属于法定检验但没有收费标准的项目列入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收费目录,并核定收费标准。

  劳务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装置、器材)检验收费,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执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自愿委托检验收取的费用,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使用税务部门票据,依法纳税。

  对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锅炉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监督检验,其收费标准按照本标准的50%收取。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收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执行,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